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專項資質設甲、乙兩個級別。本標準所稱輕型鋼結構工程,包括網架、網殼、單層剛架、排架、多層框架、索膜結構、壓型拱板等鋼結構工程,甲級承擔輕型鋼結構工程專項設計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。當鋼結構為建筑主體時,其工程設計包括相應的鋼結構房屋的基礎工程設計;乙級可承擔輕型鋼結構2級工程和索膜結構、壓型拱板工程設計。當鋼結構為建筑主體時,僅限于低層鋼結構房屋天然地基基礎的工程設計。